山西红杰职业介绍教育集团首页
山西太原红杰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大中型生产线项目承包、物业管理、保险代缴、现场招聘,山西招考信息、职业教育培训、0351-7339666 13073568899
关于红杰 | 特色服务 | 招聘电话:0351-7339666 / 13073568899
网站首页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企业招聘 全职招聘 人才求职 招聘会 猎头服务 招生信息 劳务派遣 派遣动态 就业指导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兼职招聘 人事代理 资料下载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务派遣 > 派遣动态 >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讲述 劳务派遣流程是怎样的?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讲述 劳务派遣流程是怎样的?
http://www.hjrlrc.com  2019/3/27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3168次

劳务派遣流程是怎样的?

一、劳务派遣流程

1、与用工单位沟通,介绍本公司性质、劳务派遣的特点、劳务派遣能够给企业带来的优势等;

2、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岗位和具体状况,到现场实地了解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情况;

3、了解劳务人员的构成情况、劳务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以及在用工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等;

4、判断此项业务是否可行。

(1)、拟定劳务派遣合同

1、根据业务洽谈的具体情况,将拟定好的派遣合同递交至用工单位征求意见;

2、及时反馈派遣合同的征求意见,确定合同文本及签订日期。

(2)、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1、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可协助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合同。

(3)、需协助或代理事宜

1、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要,可代理招聘手续的办理;

2、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要,可代理招聘广告的文案及平面设计,并代办媒体发布事宜;

3、代理招聘摊位的办理事宜。

(4)、人员登记及培训

1、劳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的员工登记表;

2、对于劳务人员根据用工单位及实际岗位的需要进行用工制度及岗位培训。

(5)、要求劳务人员提供的资料

1、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毕业证(初、高中毕业生需持技能培训证)、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就业审批表、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

3、下岗人员应提供:职工调动审批表、委托管理档案合同书、下岗证;

李培律师补充:

(6)、签订劳动合同

1、向用工人员解释合肥市百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用工单位、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及相关情况并回答用工人员的问题;

2、宣讲外派劳务人员规章制度

3、填写合肥市百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员工登记表。

(7)、办理录用及调转手续

根据各类人员的具体情况,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8)、办理各项保险手续

1、首次参保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以前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3、对于未提供资料的员工,应出具一式两份的通知单,通知本人。

(9)、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

(10)、办理退工手续

1、根据用工单位开具的通知单,由合肥市百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式三联),与员工面谈后交与本人;

2、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办理退工手续;

3、员工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到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失业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到户口所在区劳动保障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救济金。

、劳务派遣四大原则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集团总部:胡经理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集团总部地址:

联系电话:15525487788(微信同号)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227室

下一信息: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读 劳务派遣增值税税率怎么算
上一信息: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读 劳务派遣最新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
派遣新闻政策
实例解读分析
客户服务标准案例
人力资源派遣
实习生派遣
派遣简介服务
派遣动态
人事代理
职业教育
暂无新闻
暂无新闻
更多职业
就业指导 更多内容
面试自我介绍范文
面试技巧和注意事项
做好三大准迎接加薪
怎么制作简历表格
汽车维修行业专业前景
【开心一刻】职场笑话
专业学位侧重就业导向
个人注册步骤 | 企业会员注册步骤 | 红杰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红杰集团总部 网址:http://www.hjrlrc.com 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晋ICP备13006282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9202000672号
电话: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传真:0351_5686108 手机: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