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红杰职业介绍教育集团首页
山西太原红杰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大中型生产线项目承包、物业管理、保险代缴、现场招聘,山西招考信息、职业教育培训、0351-7339666 13073568899
关于红杰 | 特色服务 | 招聘电话:0351-7339666 / 13073568899
网站首页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企业招聘 全职招聘 人才求职 招聘会 猎头服务 招生信息 劳务派遣 派遣动态 就业指导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兼职招聘 人事代理 资料下载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务派遣 > 实例解读分析 > 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合同为标志
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合同为标志
http://www.hjrlrc.com  2013/8/3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5675次
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合同为标志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王某于2011年9月20日经苍山县某建筑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招聘,到该公司承建的某小区从事打扫卫生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了工作时间、地点及报酬。2011年9月28日,王某在工作时不慎从楼上摔下,造成腰部受伤,后被工地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因工伤认定需要,王某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其与该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要求提供证据时,王某表示只能提供两份证人证言。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如果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认定的依据主要是职工提供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证据。本案中,王某由于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且工作时间短,公司尚未制作申请人的工资单、考勤表等,王某很难举出证明力较强的书证,只能举出证人证言的证据。而证人证言是否具有证明力,还要看证人的身份,一般来讲,职工同事的证言比较可信,而职工亲属及其他人的证言证明力就要小的多,甚至没有证明力。王某提供的两份证人证言,其中一位证人并不是其同事,只是当时在人才市场招工时的共同应聘者,并未到该公司工作;另外一位证人虽然自称是同事,但是却也没有证据证明其是该公司职工,而公司提供的考勤表、工资单中并没有此人,故其证明力不够,同时王某又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仲裁委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同时建议王某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集团总部:胡经理

联系电话:0351-2773828 18635148479

集团总部地址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334室



下一信息:劳务派遣工应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一信息:为何五个被告同吃一场官司
劳务派遣
派遣新闻政策
实例解读分析
客户服务标准案例
人力资源派遣
实习生派遣
派遣简介服务
派遣动态
人事代理
职业教育
暂无新闻
暂无新闻
更多职业
就业指导 更多内容
面试自我介绍范文
面试技巧和注意事项
做好三大准迎接加薪
怎么制作简历表格
汽车维修行业专业前景
【开心一刻】职场笑话
专业学位侧重就业导向
个人注册步骤 | 企业会员注册步骤 | 红杰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红杰集团总部 网址:http://www.hjrlrc.com 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晋ICP备13006282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9202000672号
电话: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传真:0351_5686108 手机: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