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红杰职业介绍教育集团首页
山西太原红杰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大中型生产线项目承包、物业管理、保险代缴、现场招聘,山西招考信息、职业教育培训、0351-7339666 13073568899
关于红杰 | 特色服务 | 招聘电话:0351-7339666 / 13073568899
网站首页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企业招聘 全职招聘 人才求职 招聘会 猎头服务 招生信息 劳务派遣 派遣动态 就业指导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兼职招聘 人事代理 资料下载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务派遣 > 派遣新闻政策 > 劳务派遣工的社保费由派遣单位缴纳
劳务派遣工的社保费由派遣单位缴纳
http://www.hjrlrc.com  2014/11/14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5657次

劳务派遣工的社保费由派遣单位缴纳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崔成洋:我是外地到北京来打工的农民工。2010年11月,到职业介绍中心找工作时,他们向我推荐了一家电子工程技术公司。试用一个月后,这家公司同意用我,中心便跟我签订两年劳动合同。2012年12月合同期满时,中心又跟我续签劳动合同到今年12月。

在我工作期间,中心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以前我不知道有这事,今年知道后便找中心要求给我补缴,可他们说我为电子工程技术公司工作,应由用工单位缴纳。可这家公司是一家私企,说我是被派遣工,得找职业介绍中心解决。现在两家单位来回推,请问我该怎么办?

杨雪峰: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您是一位劳务派遣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因此,您的社保费应由职业介绍中心为您缴纳。现在该单位拒绝履行缴费义务,您可向职介中心所在地区的社保稽查部门进行举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集团总部:胡经理

联系电话:0351-2773828 18635148479

集团总部地址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334室


下一信息:劳务派遣工有权享有医疗期待遇
上一信息:劳务派遣的含义
劳务派遣
派遣新闻政策
实例解读分析
客户服务标准案例
人力资源派遣
实习生派遣
派遣简介服务
派遣动态
人事代理
职业教育
暂无新闻
暂无新闻
更多职业
就业指导 更多内容
面试自我介绍范文
面试技巧和注意事项
做好三大准迎接加薪
怎么制作简历表格
汽车维修行业专业前景
【开心一刻】职场笑话
专业学位侧重就业导向
个人注册步骤 | 企业会员注册步骤 | 红杰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红杰集团总部 网址:http://www.hjrlrc.com 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晋ICP备13006282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9202000672号
电话: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传真:0351_5686108 手机: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