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
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晋检会〔2018〕2号)文 件精神,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于2021年开展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等级评定对象
与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聘用制书记员。
二、等级评定办法
按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1)执行。
三、等级评定申报
请将等级评定工作事项传达至所有聘用制书记员,并将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申报表》(见附件2)和《山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推荐表(见附件3),于2021年5月31日前邮寄至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四、等级评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等级评定费用
等级评定费用由参加评定的聘用制书记员个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五级:150元、四级:180元、三级:200元、二级:280元、一级:350元。
费用缴纳方式为微信转账,并注明所在检察院、姓名及申报评定等级,微信号为:15525487788。
申报表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庆云街19号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227;邮编:030032。
联系人:王进、刘慧坤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525487788
附件:
1.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点击此处下载
2.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申报表点击此处下载
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推荐表点击此处下载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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