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红杰职业介绍教育集团首页
山西太原红杰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大中型生产线项目承包、物业管理、保险代缴、现场招聘,山西招考信息、职业教育培训、0351-7339666 13073568899
关于红杰 | 特色服务 | 招聘电话:0351-7339666 / 13073568899
网站首页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企业招聘 全职招聘 人才求职 招聘会 猎头服务 招生信息 劳务派遣 派遣动态 就业指导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兼职招聘 人事代理 资料下载
您的位置:首页 > 就业指导 > 实例解读分析 > 劳务派遣 实际用工单位难逃责任
劳务派遣 实际用工单位难逃责任
http://www.hjrlrc.com  2013/8/3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5780次
劳务派遣 实际用工单位难逃责任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近年来,人事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作为一种企业用工的创新模式,在我国发展迅猛。劳务派遣作为人事外包中的一项服务,渐成为很多企业的"省力"手段。但很多职场人签好合同,进入到工作时就会发现许多问题,诸如节日福利、加班方式、年终奖等与其他员工不一样等。据此,笔者采访了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屈晓蓉,请她就以下案例中丁小姐的困扰展开分析,为读者揭开劳务派遣的谜底。
[案例]
某外资A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招录丁小姐任职市场部经理。其具体关系处理为:丁小姐与B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月薪人民币12000元;B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A公司又与丁小姐签订了《聘用协议》。
2009年2月,A公司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实施减员政策,丁小姐亦被计划在内。于是公司人事部以"2N"即两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筹码提出与丁小姐协商解除《聘用协议》。丁小姐因已收到来自另外一家公司的入职邀请,即初步同意了A公司提出的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并表示,自己亦同时会向B公司提出辞职,但前提是,A公司必须向其支付过去一年中超时工作的加班费五万余元,为此,丁小姐拿出了相关考勤记录证明之前确实存在加班行为。据查,A公司规章制度中没有加班审批制度,且几方协议中均未对加班问题作出任何约定。
那么,丁小姐的加班费应当由谁支付?A公司与丁小姐解除《聘用协议》是否可达成协议?
[律师分析]实际用工单位承担"典型义务"
屈晓蓉表示,标准劳动关系中存在劳资双方,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受其管理,两者关系简单明了便于理解。但劳务派遣与之不同,其中存在三个相对独立的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基于商事合同而形成的"劳务派遣关系",以及实际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
其中,"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均属于法律关系,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但法律法规对"实际用工关系"的具体规定相对较少,更多的要靠实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实际约定,其载体即为《聘用协议》。
本案中,丁小姐与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了标准劳动关系,A公司虽不是用人单位,但对丁小姐进行实际用工,因此,两家单位均与丁小姐发生了关联,那么,对于丁小姐的劳动待遇究竟该由谁来保障?从法理角度分析,既然B公司系丁小姐的用人单位,则当然应承担向丁小姐支付劳动报酬及提供其他劳动待遇的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权利义务在此并不发生变化。
但毕竟劳务派遣的用工关系中,并不仅有两方主体,实际用工单位的加入,亦即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分离,使得具体规范与操作中不得不多一些环节,如用人单位会通过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方式将劳动者成本转嫁于实际用工单位身上等。大多数情况会如此,但有一些义务,《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向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典型的如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
本案中,假设丁小姐仅仅是同意与A公司协商解除《聘用协议》,而对与B公司的关系未作任何了结。此后,丁小姐与B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基于此,A公司与B公司是否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就"退回"条款进行过约定以及A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其约定即需要考证,此外,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是否能够自行约定"退回"条款亦值得商讨,目前立法未尽明确。由于,A公司与丁小姐解除《聘用协议》时,将丁小姐与B公司的关系一并作了考虑,丁小姐愿意向B公司提出辞职,那么接下来需要分析的是,丁小姐提出的加班费是否需要支付?该由谁支付?
加班证据确凿,公司难逃加班费支付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据此规定,A公司系丁小姐的实际用工单位,因此,丁小姐如有加班行为,应当由A公司来支付加班费。
那么,究竟A公司是否应当向丁小姐支付加班费?根据案情描述,A公司规章制度中无加班审批制度,而丁小姐手中却有加班考勤记录,在这种A公司无法证明丁小姐加班非来自单位安排的情况下,丁小姐提供的考勤记录便成为证明其加班费主张的有力证据,因此,A公司难以推脱支付加班费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能够认定支付加班费属于A公司之责任,但《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中任何一方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两家单位需要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丁小姐手中握有确定被诉主体的选择权。

集团总部:胡经理

联系电话:0351-2773828 18635148479

集团总部地址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334室


下一信息:案例分析:劳务派遣公司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未签
上一信息:集中培训 规范用工
就业指导
面试技巧
简历指南
面试宝鼎
开心职场
就业导向
薪资行情
专业前景
自主创业
职业教育
暂无新闻
暂无新闻
更多职业
劳务派遣 更多内容
2023年山西工学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古交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公开招聘外派人员派至山西体育中心工作公告
终止合同通知书
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中煤华昱维修中心(朔州)公开招聘20名维修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大同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 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太原西山生态文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太原市清徐县民政局公开招聘 社区专职社工公告
2022年怀仁市补充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个人注册步骤 | 企业会员注册步骤 | 红杰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红杰集团总部 网址:http://www.hjrlrc.com 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晋ICP备13006282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9202000672号
电话: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传真:0351_5686108 手机: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