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临汾仲裁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充实仲裁办案力量,临汾仲裁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
6、中共党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2日至9月30日。
四、薪酬待遇及招聘程序
聘用人员签订《临汾仲裁委员会聘用合同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3000元。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简历投递—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
五、简历投递方式(仅接受电子简历投递)
联 系 人:冯笑飞
联系电话:0357-3303510
邮 箱:linfenzhongc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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