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司法局 招聘劳务派遣制服务人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不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太原市司法局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山西博大海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服务人员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形式
二、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公正 、德才兼备、择优录用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6名社区矫正服务岗工作人员。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太原市户籍或在太原市长期居住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熟悉公文写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表格制作、数据统计等能力,熟练操作WPS和OFFICE等办公软件和网络操作系统;
6、具有法律、教育、心理学、社会工作从业资格证或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本人参加过非法聚集上访活动、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山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山西博大海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综改区学府园区长治路大生科技203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考试费:200元。
(1)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证件:
a、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简历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b、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c、在“学信网”上查询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打印。
d、关注微信“山西公安”公众号,查询下载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截图打印。
e、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查询本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截图打印。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太原市2020年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提供的有效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山西博大海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太原市司法局选派人员参与。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山西博大海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敬请留意。
(2)笔试为综合试卷,试题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备注:笔试人员需自行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电子准考证、支付宝健康码参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1:2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的所有人员全部进行面试,如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专人负责电话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和地点。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太原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疫情期间增加新冠核酸检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 公示
考察、体检通过后,最终确定录用的人员将在山西博大海星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所录用人员与山西博大海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由山西博大海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太原市司法局工作,所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相关程序从未被录用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录用。
2、工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工资按照我市劳务派遣行政辅助类二档工资标准执行2520元/月,(按照《太原市市直行政单位劳务派遣预算标准(试行)》并财预〔2019〕98号文件执行),试用期从正式上岗工作之日起。
保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或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山西博大海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18935133106(赵老师)
13994107888(李老师)
太原市司法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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