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国企三级分公司招聘
综合办行政专员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综合办行政专员,有关公告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治定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山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宏观的专业视野、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刻苦专研的精神;善于沟通交流,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及相关处分记录。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曾经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
6.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原单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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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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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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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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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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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行政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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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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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管理、办公用品和后勤管理、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2.负责公司发展和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3.对接上级公司党工团各业务口,报送相关材料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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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备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
3.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4.专业不限,工作年限不限;
5.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
6.敬业爱岗、认真负责,具有较强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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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是党员,并有党工团工作经验;
2.公众号平台发表过新闻或宣传报道;
3.撰写过企业行政类材料;
4.熟练使用PPT、Photshop、剪映等软件;
5.设计策划过企业宣传册、宣传片;
6.应届毕业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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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http://www.hjrlrc.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08:00—11月2日17:0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
咨询电话: 0351-7339666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①报名方式请用电脑登录招考系统输入网址http://bm.hjrlrc.com/开始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报名后会弹出相对应的招聘公告,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阅读完成后,点击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8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
②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同时会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按照相对应的项目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
③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等待面试通知。
4、上传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报名者登录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首页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④近期红底一寸照片;
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报名成功后费用一律不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务信息请关注官网发布的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等。
3、面试方式分抽题回答等。
4、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政审
拟录取人员进行政审时,请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政审材料。
(五)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工作地点
晋中市榆次区
五、薪酬待遇
1. 试用期为3个月,薪资范围为3000-4000元;
2. 转正后,综合薪资范围为5000-8000元,并提供五险一金及食宿。
六、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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