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红杰职业介绍教育集团首页
山西太原红杰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大中型生产线项目承包、物业管理、保险代缴、现场招聘,山西招考信息、职业教育培训、0351-7339666 13073568899
关于红杰 | 特色服务 | 招聘电话:0351-7339666 / 13073568899
网站首页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企业招聘 全职招聘 人才求职 招聘会 猎头服务 招生信息 劳务派遣 派遣动态 就业指导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兼职招聘 人事代理 资料下载
您的位置:首页 > 就业指导 > 派遣动态 > 劳务派遣合同的特别规定——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合同的特别规定——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http://www.hjrlrc.com  2018/3/29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2955次

劳务派遣合同的特别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集团总部:胡经理
联系电话:0351-2773828   15525487788
集团总部地址: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227室



下一信息: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读委派、外借是劳务派遣么
上一信息:跨地区劳动派遣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权威解读
就业指导
面试技巧
简历指南
面试宝鼎
开心职场
就业导向
薪资行情
专业前景
自主创业
职业教育
暂无新闻
暂无新闻
更多职业
劳务派遣 更多内容
2023年山西工学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古交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公开招聘外派人员派至山西体育中心工作公告
终止合同通知书
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中煤华昱维修中心(朔州)公开招聘20名维修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大同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 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太原西山生态文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太原市清徐县民政局公开招聘 社区专职社工公告
2022年怀仁市补充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个人注册步骤 | 企业会员注册步骤 | 红杰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红杰集团总部 网址:http://www.hjrlrc.com 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晋ICP备13006282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9202000672号
电话: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传真:0351_5686108 手机: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