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红杰职业介绍教育集团首页
山西太原红杰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大中型生产线项目承包、物业管理、保险代缴、现场招聘,山西招考信息、职业教育培训、0351-7339666 13073568899
关于红杰 | 特色服务 | 招聘电话:0351-7339666 / 13073568899
网站首页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企业招聘 全职招聘 人才求职 招聘会 猎头服务 招生信息 劳务派遣 派遣动态 就业指导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兼职招聘 人事代理 资料下载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特色服务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现场招聘流程
红杰招聘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实例解读分析 > 案例分析:停工裁人不能先挑派遣工
案例分析:停工裁人不能先挑派遣工
http://www.hjrlrc.com  2013/8/3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5814次
案例分析:停工裁人不能先挑派遣工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案情:受资金紧张,初某所在的被派遣的用工单位企业减员,派遣工初某等人首当其冲被裁减。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因为他们是派遣工,用人单位可以说不用就不用,说退回派遣单位就退回派遣单位。

评析:尽管劳务派遣,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为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单位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为劳动使用关系。但用工单位对派遣单位派遣来的劳动者,也不是说退回就可以退回派遣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65条有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2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因此,只有一定的法定条件,用工方才可以将派遣方派遣来的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

集团总部:胡经理

联系电话:0351-2773828 18635148479

集团总部地址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334室

下一信息:浅谈劳务派遣工管理工作
上一信息:劳务派遣合同出现纠纷谁应为劳动者承担责任?
个人注册步骤 | 企业会员注册步骤 | 红杰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红杰集团总部 网址:http://www.hjrlrc.com 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晋ICP备13006282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9202000672号
电话: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传真:0351_5686108 手机: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18号